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其中驾驶员2名,要求男性;办事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共3名(驾驶员2名,办事人员1名)。
驾驶员2名,男性,年龄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证C证及以上,驾龄三年及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办事人员1名,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文字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表格等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二)报名条件
除满足上述的任职资格条件外,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开拓、统筹、决策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岗位分配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健康体检、研究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5日(共5天),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形式、以“上杭生态环境局报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hhb985@163.com ,用人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联系人:刘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381
办公地址: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二楼202办公室
(具体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2:1及以上方可面试;当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时,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面试或等比例降低。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组织面试
本次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应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考试时考生健康码需为绿码、行程码需7天内未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或重点区域、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5.研究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6.聘用
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造成报考岗位空缺,可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四)员工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2.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用人单位薪酬方案待遇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入职前,积极收回外挂证书,不参与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单位的经营管理等兼职活动,因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关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的动态将在上述渠道发布。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4.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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